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就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与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相同。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机关党委报备,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9年3月22日前完成,完成后请将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民主评议支部测评表》、《民主评议支部汇总表》交至机关党委办公室。
机关党委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