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郑轻院党〔2018〕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机关党委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守佳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海燕 杨新宇 张东初 胡恩立 贾菁菁 陶 浩 葛 勋 韩 超
二、评选范围
1. 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工作满2年以上,教学一线专职教师。
2.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工作满2年以上,教辅、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以德立教、廉洁从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做到讲师德、讲师能、讲师魂。
2. 努力学习教育理论,按教育规律办事,结合所授课程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以人为本,热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把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师生关系良好。
4. 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学风严谨,认真从教,善于从教;恪守
学术道德,在教学科研中追踪学科前沿,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
5. 教风优良。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科研任务完成较好。无教学事故。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2.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3.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4. 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 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成绩。
四、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1.各党支部进行宣传动员,组织民主推荐评选,于7月11日(周三)前将推荐结果、《郑州轻工业学院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一并报送机关党委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jgdw@zzuli.edu.cn。
2.机关党委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于7月12日(周四)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至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016-2018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doc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