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7-06-01浏览:112设置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学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学校党委郑轻院党(201740号文件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选推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的教职工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担任党支部委员以上党内职务和在党务部门工作的正式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范围为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能够在各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师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学生党员应当是志存高远、勤奋学习、全面成才的表率;离退休党员应当是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表率。密切联系师生,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积极组织和推动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出色完成党组织交付的各项任务。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生活和学习制度健全,党内活动经常化,重视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党支部自身建设成效明显,有较强的凝聚力。工作业绩突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领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为学校和本单位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绩显著。党员作用明显,党员素质优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群众反映良好,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各党支部可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党支部组织遴选,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评选,在各党支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评选。机关党委根据各支部推荐的结果,组织评选,最终确定2个校级先进党支部,9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6名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时间安排

各支部务必将评选结果(支部书记签字)于69日下班前书面报送至机关党委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按照条件,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中共郑州轻工业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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