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04浏览:93设置

 

机关党委所属各部门:

根据(豫高纪〔20175号)和学校纪委要求,现将《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豫纪办发〔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两项清理”工作。

请各部门于2017541600前将纸质统计表(附件二、三)报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楼101西)。纸质材料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一:豫高纪〔2017〕5号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追逃追赃“两项清理”后续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持有多个身份证、出国境证件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三:河南省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失联信息统计表1-4.doc

 

机关党委      

20175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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