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6-03-16浏览:140设置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三会一课”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机关党委结合机关党建的工作实际,经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认真按照具体要求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规范,积极创新,全面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保证“三会一课”的质量,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中的“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建设工作,讨论通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其他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会议应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式,一般每半年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等。由组织委员负责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建立党课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三、精心组织

1、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履行会议决议。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制度。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要进行教育,教育不改的,应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2、“三会一课”实施前,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围绕中心,找准结合点,提高针对性;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指定专人记录,明确记录内容;要注重协调疏通,解惑释疑,集中大家智慧,争取最佳效果。

3、会上,与会党员要畅所欲言,群策群力,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尊重大多数同志的意见。

4、会后,支部党员要分工负责,齐心协力,认真抓好决议的贯彻落实。

  5、要落实参会人数。党员大会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才能召开(如果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四、加强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对健全完善党组织生活,严格管理党员,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支部要从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提高质量,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要强化责任。党支部书记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党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为“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的具体责任人,具体抓。要坚决克服“走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各党支部要明确“三会一课”召集人,提前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等事项通知每个参加者,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三要创新载体。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三会一课”活动的有效途径和载体,在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上不断改进创新,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不断为“三会一课”注入新内容、新活力,保持“三会一课”原有的吸引力、感召力和约束力,防止“三会一课”枯燥乏味且流于形式。使“三会一课”制度在创新中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不断开创党员教育管理新局面。

 四要狠抓落实。要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有效载体,各党支部要制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形成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各支部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自签名,对缺席人员要写明原因。机关党委将不定期调阅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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